經組織推薦、材料審核、綜合排序、系統公示,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第71次主任辦公會議授予100家供銷合作社控股企業
據了解,與系統“百強企業”評選相比,本次百強評審企業入圍標準較高,年營業收入不低于4億元、年利潤總額不低于500萬元、所有者權益不低于1000萬元,較往年有大幅提高;計分方式更為科學和全面,本次評審改變以往按營業收入指標進行單一排名的做法,統籌考慮了企業營業收入、利潤總額、所有者權益指標,并且按各企業以上三項40%、30%、30% 的比重加權計算得出匯總計分,再據以綜合排序;“百強企業”經濟規模、經營效益均有大幅增長和提高。
(辦公室)